毕业年级必做!春季学期相关事项待清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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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 毕业年级待办事项
《毕业年级春季学期待办事项》来了!
内容为大家梳理成两大部分:
时间轴+毕业事项详解,
预祝学子们顺利毕业!
春季学期
春季选课结束前,自查学分并选课。
原定毕业学期开学后两周内,有需要的同学办理延期毕业申请。
春季学期第8周之前,核对预毕业信息。
各院系自行安排,不得晚于春季学期第九周,提交主修、双学位自查结果。
春季学期第十周(含)之前,提交辅修申请。
考试周(不含)之前,可办理休学。毕业年级春季学期除因病外不再办理休学手续。
*毕业论文贯穿全年不要忘记噢~
敲黑板划重点!
请务必详细阅读并了解以下事项~
1.
学分核查与个人信息核对
1. 自查学分并选课:
时间:春季学期选课结束前。
通过校内门户进入自查界面,根据自查结果制定春季学期的选课计划,以确保春季学期选课后能够满足教学计划要求。
注意事项:
1. 本阶段自查用于指导选课,请不要提交,一旦提交学生将不再有权限调整课程和教学计划的匹配关系。
2. 学生可以在教学计划设定的范围内调整部分课程(主要为通识与自主选修课程)。
3. 毕业年份的暑期学校成绩无法参与当年度毕业审查。
4. 高水平运动员、高水平艺术团团员除完成各专业教学计划外,还需依照《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管理办法》、《北京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团员管理办法》完成相应学分要求。
5. 自查过程中如有疑问,请一定向院系教务老师咨询核实。
2. 核对预毕业信息:
时间:春季学期第8周之前。
通过 “校内门户-教务部业务-核对预毕业信息”,核对相关信息。
注意事项:
1. 所核对信息将用于制作学历、学位证书,逾期未核对,则按原信息制作证书,证书制作完成后无法更改,请务必按期完成核对。
3. 提交主修、双学位自查结果:
时间:各院系自行安排(不得晚于春季学期第九周)。
通过“校内门户-教务部业务-毕业审查/双学位毕业审查”,进入毕审系统核对已修和在选课程是否符合教学计划要求,并提交。
注意事项:
1. 自查结果含本学期在选课程,自查完成后请不要擅自退课。
2. 学生自查时遇到问题,可与院系教务老师沟通,请教务老师协助。
4. 提交辅修申请:
时间:春季学期第十周(含)之前。
主修院系初审通过后,登录毕业审查系统,在相应位置提交辅修申请。
注意事项:
1. 辅修申请截止后即开始毕业证书制作,请各位同学务必按时申请。
2. 双学位转辅修的同学请务必在辅修申请结束前完成以下操作:1)终止双学位2)申请将双学位成绩转入主修3)申请辅修。
3. 申请终止双学位时,双学位通道的在选课程默认不保留,建议已经确定要转辅修的同学,不要继续在双学位通道选课。
2.
毕业论文
1. 选题开题:
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选题工作。
注: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撰写并提交开题报告(表)。
2. 中期审核:
学生实事求是完成并按时提交中期报告。
注:对于需要更换题目及指导教师等情况,学生应在中期审核结束前完成调整工作。
3. 论文评阅:
学生完成论文后,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审阅并给出评阅意见。
注:请根据院系安排按时提交论文。
4. 论文答辩:
各院系答辩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,在答辩完成后认定学生答辩成绩。
4. 成绩评定:
答辩工作完成后,由学院结合导师和答辩小组成绩确定学生毕业论文最终成绩。
注:毕业论文按百分制评定成绩,85分以上为优秀。优秀率原则上不得超过40%。
6. 归档评优
毕业论文评阅答辩工作结束后,各院系须将与学生毕业论文相关材料归类并整理存档。
注:学校会根据需要开展毕业论文抽检。
注:各环节时间安排以院系通知为准。相关要求及操作说明详见《北京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管理办法》《北京大学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学生使用手册》。
3.
学籍异动
1. 延期毕业:
时间:原定毕业学期开学后两周内。
1)学生申请延长在校学习年限,须最迟在原定毕业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出申请与学习计划,经院系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教务部/医学部教育处批准。
2)体育特长生、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、留学生、学校明确规定实行弹性学习年限的培养项目学生、从中国人民解放军(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)退役后复学的学生,在校学习年限可在专业学制基础上适当延长,但在校学习总年限不得超过六年。医学部学生在校学习年限另行规定。
2. 休学:
时间:每学期考试周(不含)之前。
1)毕业年级春季学期除因病外不再办理休学手续。
注:预毕业状态的同学无法在系统提交学籍异动申请,请提前联系教务部解除预毕业状态。
祝大家一切顺利,
前程似锦
编辑 | 许雅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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